司法三等-監獄官考試科目,考試資格,錄取率(免費索取課程試看片)
【監獄官考試介紹】
監獄官,顧名思義就是負責監所事務的公務人員。大體來說,主要從事於監獄受刑人的調查、教化、作業、戒護、總務工作。詳細而言,具體工作項目包括受刑人之教誨、教育、輔導、累進處遇之審查、假釋及撤銷假釋之建議、陳報及交付保護管束事項、文康活動及體能訓練、集會之指導及區分管教事項。因此監獄官的工作和受矯治者息息相關。
監獄官,顧名思義就是負責監所事務的公務人員。大體來說,主要從事於監獄受刑人的調查、教化、作業、戒護、總務工作。詳細而言,具體工作項目包括受刑人之教誨、教育、輔導、累進處遇之審查、假釋及撤銷假釋之建議、陳報及交付保護管束事項、文康活動及體能訓練、集會之指導及區分管教事項。因此監獄官的工作和受矯治者息息相關。
【監獄官考試科目及考試資格】
| 考試資格 |
1.中華民國國民,年滿18歲以上,55歲以下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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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考試科目 | 共同科目(測驗題) | 專業科目(申論題) |
| ◎1.國文(作文60%、公文20%、測驗20%) ※2.法學知識與英文 (包括中華民國憲法30%、法學緒論30%、英文40%) |
1.監獄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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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【註】:「◎」符號者採申論式和測驗式之混合題型、「※」符號者採測驗式題型,其餘為申論式題型。 | ||
| 報名日期 |
101.05.08(二)-05.17(四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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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考試日期 | 101.08.11(六)-08.13(一) | |
| 備註 | 1.待遇:月薪約60,000~70,000元。 2.協助處理戒護管理受刑人之勤務或負責管教區戒護管理工作;負負戒護管理人勤務分配,並督導其執行戒護管理勤務;受刑人突發事件之處理;對特殊案件受刑人之考核監督管理;其它臨時交辦事項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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◎歷年應考人數少,上榜機率大,薪資待遇約6~7萬
◎康德沒有華麗的宣傳,只有認真的教學,單一班系,最高錄取率
公告訊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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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班開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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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2/26(日)0930 台鐵鐵路法-徐偉 歡迎試聽 (2012/02/19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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