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刑事訴訟法演習教室

一、本書之編著緣由,係因編者於書記官班暨法官律師班之課程教授中,發現法律一 科在近年來顯得十分熱門,除了在大學聯招中,此科系業已幾成為各校之第一志願外,另有太多之非本科系學生,亦對此產生濃厚興趣,有志以之成為終身事業此為可喜現象,正足顯示我國確已開始進入真正之法治國家。甚且發現,這些非本科系的學生,對從事及研究法律之執著與企圖,或較法律本科學子為強,皆值本科學生自我檢討。惟或係本科學生在校期間接受專業指導之時間較長,是於內容體會及日後應考概念上較諸非本科系者易上手,其中尤以對法理念之闡述及運用、應答均較突出,而此部分,則往往為國家考試中之決勝關鍵。
二、因前舉之故,於上開課程之講授時,編者即一再以如何加強、引導非法科學生去除前揭弱點為中心之一,是往往於上課中,使學習者如何表達、體會法律概念即成首要。而書記官班之學生中常係已應考多年,經與之討論,亦可見其法律之熟悉度,然於實際應試時,成績卻又非成正比,何因致之?
三、經反覆觀察,終於發現缺點為「死背不求甚解」、「答題技巧太差」矣!而二者之造成,除或為教導者未給予正確的如何念法律態度外,另最主要者即係欠缺「自我練習」。是於上課中即以再三深記如何改善前者為中心,並將上課教材編撰為刑事訴訟法演習教室,時時用以教導學生如何將所習運用於國家考試,真正展現自我程度。實踐後效果不錯,是乃藉此次刑事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之機會,再加增刪補訂,使之較趨為完整。
四、就刑事訴訟法一科而言,國內習法者應心存感謝於林鈺雄、王兆鵬、張麗卿、褚劍鴻、陳樸生等法學大家,若非他們將所學撰寫、集結成書,並於各大學將之教導予千萬法律學子,現今吾國之刑事訴訟法將無今日之進步與基礎,特藉此書,與個人教導過的學生一同致謝。
五、最後本書之能付梓,欲感謝之人實為眾多而主要感謝者乃編者母親之教養、家人及愛犬Jungle(黃金獵犬)所帶來的歡樂。惟編者所學有限,難成一家之言,不正及缺漏之處,尚祈諸位先進及賢達不吝指正,不勝曷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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