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1年憲判字第8號【改定親權事件暫時處分案】
【訊息來源:憲法法庭】 更新日期: 2022/05/28 下午 08:56:47
111年憲判字第8號【改定親權事件暫時處分案】
111年05月27日
【案由】
聲請人認最高法院111年度台簡抗字第13號民事確定終局裁定等牴觸憲法,聲請裁判憲法審查
【主文】
一、最高法院111年度台簡抗字第13號民事裁定牴觸憲法,應予廢棄,發回最高法院
二、其餘聲請不受理。
更多資料
https://cons.judicial.gov.tw/docdata.aspx?fid=38&id=340546